九、加(降)分政策(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含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加(降)分政策规定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