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都各学校收费标准
成都市教育局发出收费通知,明确五城区和高新区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的择校费,每生每学年的收费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按规定,对于择校就读的学生,高中学校在收取择校费后,将不再收取学费。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两项。
义务教育阶段只有城区学校可收住宿费
1、行政事业性收费
住宿费:未改造宿舍每生每学期80元,1998年后改造宿舍每生每学期200元;
1998年后新建宿舍每生每学期35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每生每学期600元;据了解,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宿舍,每间宿舍不超过4人并需配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开水、热水;其余非公寓化管理的宿舍,也应免费供应开水、热水。住宿费仅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学校可以收取,其余区(市)县免收。
报名考试费:高中阶段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包括自愿托管费、自愿入伙费等5项。
自愿托管费:限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62元。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只能向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确需骑车到校并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每生每期12元。
自愿入伙费:只能向自愿在校搭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择校费最高5000元/学年
1、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和高中毕业会考费。
学费:省级及以上示范型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农村高中的学费标准分别为460元/生·期、340元/生·期、280元/生·期、200元/生·期。
择校费:五城区和高新区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的择校费,每生每学年的收费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
住宿费:高中住宿费标准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标准相同。
高中毕业会考费:按科目计收,一般课程每生每科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每科6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包括课本费、教辅材料费等6项。
课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作业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只能向确需骑车到校并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五城区和高新区每生每期12元,县城每生每期10元,乡镇每生每期5元;
自愿入伙费:只能向自愿在校搭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教辅材料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转发》执行。[查看原帖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