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天津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扩容”
天津北方网昨天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天津将继续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市内六区试验校范围,并增加其他区县试验校指标定向分配比例。
据了解,今年天津市内六区承担试验任务的学校,每区由去年的2所增加到4所,指标分配比例仍控制在试验校高中招生计划的10%以内。其他区县保留原有的试验校不变,指标定向分配比例由去年的10%提高到20%。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以初中学校初三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定向分配到本区县的每一所初中学校。
按照要求,承担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的试验校应是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配的名额,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予以推荐。市教委明确指出,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凡学业考试成绩达到试验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招生校必须全部录取。
去年,天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各区县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10%的指标定向分配到本区所有的初中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快天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天津决定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试验校范围,提升指标定向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