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大港区中考未达毕业标准考生补考通知
各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初中毕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考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相加为300分以上(含300分);
2.学业考查(地理、生物、历史、思品)成绩等级为合格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每个维度为C等级以上。
请各校根据标准要求核算本校九年级学生毕业情况,未达到毕业标准要求的要组织学业考试的补考,补考日期为7月16日,具体时间各校可自行确定,补考后按毕业情况统计表要求认真填写,于2012年7月18日前上传到中教科邮箱,各校一定要严格组织补考,严肃考风考纪。
备注:
1.2012年中考补考试卷、2012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以及毕业证填写说明已发至各校邮箱。
2.各校7月18日之前上传毕业情况统计表,务必于2012年7月20日之前(周五)来中教科领取初中毕业证,来时带毕业情况统计表纸介质。7月23日至7月25日盖钢印(时间见《毕业证填写说明》)。
中教科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