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我市规定,除了准考证、考试用条形码和2B铅笔、黑色字迹的墨水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查。不能将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草稿纸等物品带入考场,尤其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如误将手机带入考点,一定要在进考场前,将手机交给带队老师代为保管。如未能交给带队老师,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关机并放到考场外规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