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考北京回户籍报考学生需在5月10日前申请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3年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中考的学生须在5月10日前提交申请。
据了解,凡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学籍(往届生为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只能选择其一)。选择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考试及录取均在户籍区县进行。
今年计划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办理。考生需填写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下发的《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并于5月10日前交给学校。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6日8:30至12:00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检、初中毕业考试和体育现场考试。户籍区县中招办须向考生讲解本区县志愿填报和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向考生提供新的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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