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原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人员子女高中如何转学上海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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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吃肉骨头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23 10:44 字数 1594 阅读 821评论 0
持原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人员子女高中如何转学

外省市学生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相关规定

●转入时间

办理转入学籍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年级不予转入,学期中途不予转入。

●转入材料

要求转入的学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材料:学生本人常住户籍证明、外省市参加中考成绩证明、外省市高中学籍证明、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如转出地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可不提供,下同)及其他相关材料。

2.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转入材料:学生本人及主证人(父或母)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学生本人及主证人(父或母)上海市居住证副联、主证人(父或母)身份证、外省市参加中考成绩证明、外省市高中学籍证明、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转入程序

1.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转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向转入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2.区县教育局核查相关材料后安排转入相应学校。学校可对转入学生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3.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后为其编入学籍号,并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委备案。

●特殊情况

其他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者,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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