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填志愿前先了解资助政策上海分站
摘要:上海已全面开展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无后顾之忧。有需要的考生可先行了解。
本市贫困学子不必为求学费用烦恼
今年,上海率先在初中生报考职校前和高中生报考高校前,全面开展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无后顾之忧。具体内容包括——
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则可以概括为“两个制度、五项内容”。两个制度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制度”。五项内容是指五个方面的资助渠道: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实行全体就读中职校学生助学政策;在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综合高中,不含毕业年级)就读的在校生以及在沪就读的非沪籍生源,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国家助学金。三年学制的学生可享受二年,四年学制的学生可享受三年。毕业学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贫困生助学金
在全体就读中职校学生国家助学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助学政策。在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就读的来自农村、本市海岛(崇明、横沙和长兴岛,下同)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在籍在沪学生(以下简称“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助学政策。凡在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来自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学费4000元,资助书簿费400元至600元;凡在本市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来自农村、海岛和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学费2600元,资助书簿费400元至600元。
专业奖励金
“专业奖励金”,用于奖励当年报考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当年列入“专业奖励”的专业,并被相关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和在沪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户籍生源,每年奖励8000名学生;符合“专业奖励”对象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还可享受专业奖励政策。在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人每年奖励1600元。
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标准1500元;二等奖标准1000元,三等奖标准500元。
半工半读、顶岗补助金
“半工半读、顶岗实习补助金”,即所有中职校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事业及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由实习所在单位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2007学年,本市共有18万人次的中职学生受益,平均每位学生每年获得1856元资助。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可以概括为“一条绿色通道,六项资助措施”。每年新学期开学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让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能够顺利入学。这个不同的资助措施包括“奖、助、贷、勤、补、减”等六项资助措施。
奖学金
目前,政府为高校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等共三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评选50000名,其中上海高校约有2100多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全国的奖励资助名额约为各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总人数的3%,本市每年在国家下达计划的基础上再追加2000名的计划,实际上,本市地方高校的获奖面约为3.5%左右。上海市奖学金是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评选1000名。
助学金
政府设立了国家助学金,专门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规定,国家助学金的人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分为2-3档来发放,上海市将国家助学金的人均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25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在学生就读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支付,毕业后由学生自行分期偿还贷款的本息。本市还开设了赴外地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上海生源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后,可选择在外地就读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在上海申请上海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特殊困难补助
当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存在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他们大部分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有些学生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准线。对此,学校采取补助办法,以保证这些学生的日常生活。
学费减免
为帮助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顺利完成学业,高校实行学费减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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