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高校职务犯罪呈现六大新特点上海分站
摘要:从2003年到2008年,教育领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居高不下,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主要党政领导贪污受贿案件都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大案要案居高不下,犯罪主体身份多元化,受贿案件为主,发案集中在不具教育行业特点的基建、财务领域,以及特殊类型招生犯罪,办学行为不规范犯罪,由教育部主持召开的“直属高校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及基建管理工作培训会”昨天在同济大学开幕,教育部纪检工作有关负责人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中,对当前高校职务犯罪的六大新特点做了如此总结。
如今,随着高校办学规模扩大,高校投入渠道多元化、基础建设规模化、招生权力自主化、学术研究物质化等诸多新现象出现,教育领域里的腐败现象日益滋生。
从2003年到2008年,教育领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居高不下,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主要党政领导贪污受贿案件都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成为近年涉案金额最高、唯一被判死缓的高校干部。
职务犯罪主体日趋多元,既有学校领导干部,又有教学科研一线人员,还有财务管理人员以权谋私、以岗谋私,一所高校澡堂管理人员甚至从澡票收入中贪污了20万元。从2003年到2008年,教育系统涉案人员中,厅级干部0.6%,处级干部11.3%,其他犯罪主体占到88.2%。
职业犯罪中受贿案件为主,占到48%。发案集中在不具教育行业特点的基建、财务领域,其中涉及基建的犯罪占到22%,涉及财务的占到23%。
该负责人指出,高校出现腐败行为,不仅破坏了自身作为育人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更是对社会道德教化功能的极大伤害。高校应该着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领导作风建设,增强法纪观念,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健康发展。
据悉,教育部自2009年9月开始各直属高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拟于2011年5月基本结束。要求各校以近3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当前在建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治理,提高高校基本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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