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亲手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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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uyinuo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9 16:52 字数 1837 阅读 1252评论 0


善与恶的较量

2001年10月28日,一名失主到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于田中队报案:昨天傍晚,他停靠在105国道于田食品店旁边的一辆摩托车被盗,车主离开车辆时间仅有5分钟!

光天化日之下,盗车贼竟明目张胆地作案,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的治安状况,群众对系列盗窃案的反响也十分强烈。刑警根据案发的时间、地点和不同特点,认为是团伙做案,通过认真分析,当即成立了“反盗”专案组。

经过一系列侦破工作,抓捕了有关的犯罪嫌疑人,其罪行供录如下:

郭某,16岁,与蒋建华、龚和臣等,自2001年上半年开始,臭味相投,纠集一起,有时多带带行动,有时合伙行动,犯下了一桩桩不可饶恕的罪行。

郭某是在犯罪的三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他崇拜金钱、享乐,人小胆大,是个不知足的惯盗。只要他看中的“猎物”不到手决不甘心。

据刑警的案卷记载:犯罪嫌疑人郭某盗窃摩托车9辆,涉嫌拖劫案一起,入室盗窃案23起,诈骗案一起,涉嫌强奸案一起。

掩卷沉思

透过此案,留给人诸多的思考。

俗话说,子不孝,父之过。郭某年纪轻轻,长期与社会上一些流氓混混在一起,并多次盗窃摩托车,其父母应早有耳闻目睹,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致使郭某不断犯罪,当其累累犯罪,父母却不加以阻止和管教,这在客观上却起到了纵容犯罪的不良效果。

追究犯罪之源,我们应该看到,是溺爱使郭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以致到了不能自拔的境地。

满足子女在生活、学习方面的正当要求,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天职,但它决不意味着为子女提供犯罪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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