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穗籍小六参加广州中考要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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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凯516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9 10:52 字数 1790 阅读 639评论 0

请今年小学毕业班的家长务必留意啦,教育指导中心来信息提醒,不是穗籍(广州户籍)又很想三年后在广州参加中考的孩子家长,务

必在本月(3月)31日前开始准备办理如下证明:

①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式生效连续满三年,并同时在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并依法纳税连续满三年。

②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连续三年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在我市范围内、在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③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有关条件的年限截止当年3月31日。

根据《粤府办〔2012〕137号》精神,我市中考有关规定在必要时,可视实施情况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报考条件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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