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升初跨区政策解读之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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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rpdly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8 15:34 字数 3449 阅读 531评论 0

导语:由于广州各区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家长们不得不去其他的区选择更好的学校让孩子就读。广州真正算得上好学校多的区仅有越秀、海珠、荔湾3区。其中,越秀区更是以近几年政策好的原因占上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区关于小升初学生跨区的政策。

海珠区

1.跨出海珠区入读初中:

海珠区具有广州市非海珠区户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可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如需申请返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应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办理跨区报名手续。

按广州市教育局的政策,2012年我区具有广州市非海珠区户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如需申请公办中学学位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区办理跨区升学手续。

2.跨入海珠区入读初中:

必备条件:

(1)学生本人必须是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学生本人具备海珠区户口

入学条件:

(1)电脑派位: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或母的户口一致;户口本与房产证的地址一致,户口本户主与房产证(或租赁证明)业主均为学生的父或母,未有方厂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

(2)分配学位:学生本人户口在海珠区

需要准备的材料: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学生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生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赁合同等),也是原件与复印件均要;此外,还需要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荔湾区

1.外地返区升学办法

有本区户籍的从外地回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小学的证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我区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到区教育局办理手续;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2.跨区、跨片、跨组升中办法

(1)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所在区内升学,户籍和居住地在我区的个别学生,确有实际困难需申请回我区升学,应提供毕业小学证明、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经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区教育局办理手续。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经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地址,应与户口簿的地址一致。

(2)如因居住地确实与划定的对口片、组内学校距离超过3公里范围的学生可申请在区内跨片或跨组报名升学。

(3)凡跨报我区或跨片、组报名的,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审批手续。批准跨区、跨片、跨组升学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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