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海淀区小升初官方政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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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萱小姐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8 11:34 字数 6332 阅读 851评论 0

义 务 教 育

4月27日,海淀区教委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今年,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将全面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健全治理机制,深化教育改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政策变化要点

1.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逐步推进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2.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入学资格条件的审核

3. 小升初取消“推优”,增加“登记入学”,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

小升初取消“推优”,增加“登记入学”,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

2019年小升初入学,海淀区全面取消“推优”,增加“登记入学”,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进一步优化入学途径。

增加登记入学方式。坚持全面保障机会公平、促进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2019年小升初入学中,海淀区增加登记入学方式,并将全区所有公办初中校都纳入登记入学范围。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进一步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总人数的4%以内。严格执行市教委有关规定,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面向海淀区内招收特长生。

2019年,海淀区将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继续于5月1日启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5月8日至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工作背景

自2011年以来,由于出生人口的小高峰,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一直面临较大的学位缺口压力。据预测,未来五年,海淀区将面临户籍人口生育高峰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叠加效应,小学第二波入学高峰即将来临, 2011年开始的小学入学高峰,将在2019年传导至初中,而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幼儿园入学需求增加也将陆续显现。

具体到2019年,海淀区预计小学入学需求约为2.9万人,预计学位缺口近5000个。预计初中入学需求约为2.3万人,学位缺口近4000个。

入园难、入学难矛盾将持续存在,全力增加学位供给、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供给,既要满足“刚性需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又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量,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优质的教育,是海淀教育的不懈追求。

为此,海淀区将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全力提升办学品质,通过实施新优质、新品牌建设工程和潜力学校提升工程,增加九年一贯对口直升机制学校,深入推进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等举措,不断加大优质教育学位供给力度,提升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满足社会的期待和诉求,为建设高水平均衡化的教育强区而努力。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初中入学

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2.特长生入学。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体育、艺术和科技专业水平突出的学生,经本人自荐,所在学校审定,可拥有特长生推荐资格,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考查。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

3.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

4.民办学校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招生。

5.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对居住在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其随班就读,实现“零拒绝”。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凡属海淀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对持有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以及台籍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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