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校自主招生办法
2019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2号)的文件精神,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联合制订2019年小学、初中自主招生办法。我们将信守承诺,规范各自的自主招生行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2月下旬将招生计划数报教育局审批,3月中旬由教育局审批后将各校招生计划数向社会公示。各民办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突破,不招旁听生、借读生,每班学额不超过40人。
二、招生宣传符合规定
1. 民办学校所有的招生广告宣传资料(含网上)和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信息真实,未经教育局审核认可,决不向社会散发。
2. 民办学校的招生热线的开通时间与招生简章的发布同步。
3.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在3月中旬由教育局统一发布。
三、规范报名、录取程序
1. 2019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报名学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2号)所规定的入学资格条件。
2. 2019年,民办小学、初中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报名网站为"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预计2019年4月5日开通,4月24-26日接受民办小学报名,选择民办小学的学生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1至2个志愿;4月27-29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1至3个志愿。
完成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民办学校会在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上发送面谈、录取相关信息,家长要及时做好确认回复。
本区报民办小学、初中的学生家长接到面谈通知后,凭收到的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带学生于5月6--7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3. 民办学校不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和面试,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4. 民办学校不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录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
5. 民办小学、初中按规定的时间发出录取通知,并于5月16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模范执行收费规定
民办学校将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费。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不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向小学有关人员发放优秀学生推荐费等。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 民办学校自觉将招生信息向社会公示。
2. 民办学校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内部约束机制。
3. 民办学校将认真接受市、区督导部门的专项督导。
上海市民办金盟学校、上海市存志实验中学、上海枫叶国际学校、上海市民办永昌中学、上海金山杭州湾双语学校、上海金山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欢迎跟贴留言参与讨论,如有错误还望指正。
如需要了解更多教育资讯,请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米粒妈咪课堂公共号获取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