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144
作者 yjjdgj123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8 10:17 字数 2719 阅读 2301评论 0

2019年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根据市政府沪府发[2011]7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教委沪教委基[2019]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2019年静安区教育局将在全区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定下述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材料

(一)小学入学

1.申请人户分离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并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应持有在2019年4月23日前由静安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二)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应持有在2019年4月10日前由静安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三、日程安排

3月15日 静安教育信息网公示本《实施细则》

4月1日-10日 初中入学:确需回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月27日 小学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原件、《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小学入学报名验证手续。

6月30日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受理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四、小学入学报名验证地址与时间

五、注意事项

申请在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的主要对象为:实际居住静安区的外区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兼顾本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其他

静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小学56630990-2172

中学56630990-2155

相关推荐:2019年上海静安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全方位汇总

小学作文      米粒妈咪在线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