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加分优待政策出炉 二者只享受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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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流年17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4 10:56 字数 485 阅读 958评论 0

5月31日记者获悉,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对回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优秀生、优抚对象等给予加分或政策优待规定的通知》,对有天津市户籍(含蓝印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归侨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优待。既符合升学加分条件,又符合升学优待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升学加分或升学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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