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须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部分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可以招收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报名考生须具备所报专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2.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艺术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基础。
3.报名考生须符合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3月17日至18日为报名时间。考生持本人户口册、毕业学校(或所在学校)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的考生号),经本区县中招办审核盖章后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三、考试
1.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办法:专业考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向考生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招生学校张榜公布,并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文化考试办法: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命题依据《201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进行;上述考生须在招生学校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2012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
2.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科目: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由招生学校向考生公布。艺术类普通高中美术专业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
文化考试科目: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2012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各科目考试;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小学各年级和体育运动专业不考英语)。
3.考试时间
专业考试时间:3月24日至3月25日。其中,艺术类普通高中美术专业,专业考试时间统一定为3月25日。
文化考试时间: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6月25日、26日进行;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21日进行。
四、志愿填报
1.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到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招生学校填报志愿。
2.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专业),须是参加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艺术类普通高中录取办法: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录取。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