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考考生如何正确行使志愿填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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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调皮的小太阳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4 10:37 字数 822 阅读 745评论 0

南京中考网:以往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个别学校或教师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考生报考本校高中、本区的学校或指定的职业学校,使部分考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

填报升学志愿是考生应有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某些指定学校。

考生在确认志愿时受阻,可于志愿确认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到区招生办申请确认。所以,考生应当维护自己的权利,按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不要轻易放弃选择学校的机会。

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南京市继续升学,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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