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民办学校4月1日启动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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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锦贝有阳光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3-16 13:54 字数 4850 阅读 424评论 0

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招生范围、严格招生时间、严格招生行为等。

一、严格按计划招生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应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当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统一公布。各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并按规定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二、严格学籍管理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取消“借读生”的规定,各校不得招收“借读生”或挂靠学籍,做到学生学籍和就读学校一致。

三、严格招生范围

民办中小学应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六城区民办初中仍在六城区范围招生,六城区民办初中面向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及三县(市)招生,及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和三县(市)民办初中面向其他区、县(市)招生,属于10人及以上的规模招生,招生范围方案应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并纳入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统一招生。

四、严格招生时间

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于2018年4月1日开始启动,5月底前基本结束。


4月1日前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进行预报名、预登记、接受学生简历、组织学生面谈等与招生有关的活动。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时间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告,避免学生家长盲目投递简历,四处奔波。

五、严格招生宣传

招生工作启动后,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可通过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办学特色和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招生宣传材料应依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宣传应符合有关法规政策要求,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

六、严格招生行为

“电脑派位”、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方法确定招收对象。“电脑派位”应由学生自由报名,不得设置前提条件。学习能力测评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应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不得考核学科知识。六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招生名额的40%为学校自主招生,60%为“电脑派位”的做法。自主招生方式采用面谈、学习能力测评等,由学校自主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文化课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考核录取学生,不得在报名和招生阶段举行与入学相关的文化课知识笔试和面试,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或委托培训机构举办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或排位赛,不得举办与招生挂钩的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不得通过培训机构输送和推荐生源。

自主招生面谈不得以学业成绩为单一指标评价学生,不得将学生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以及各类获奖情况设置为否决性指标,不得将奥数等学科竞赛情况列入评价指标。

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提前承诺录取学生,不得通过签定协议、预交学费、扣留学生的各种证书(证件、奖励凭证等)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读其他民办学校。

各小学、幼儿园不得邀请或组织民办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将学生名册、家长联系方式、学生学习成绩等学生个人信息提供给民办学校。

七、严格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办学范围办学,不得在核定办学地点之外进行教学(考试)活动,不公布或向第三方提供学员的学校、考(测)试成绩、名次等相关信息。

八、严格按标准收费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招生开始前主动公布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以捐资助学等名义收取和招生挂钩的费用。

九、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的监管,立即将本通知传达到各民办学校,及时制止和查处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局将设立招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87077006、87061385),并组织督查组进行抽查,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核减自主招生名额、核减政府资助等处理。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市教育局对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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