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12区属示范高中招生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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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云杰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03 13:18 字数 5003 阅读 807评论 0

2012年广州中小学招生政策征求意见稿出台

昨天,广州市教育局在网站上公布《二O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记者从中了解到,继去年省市属示范性高中招生范围扩大、首次面向全市招生后,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又有新变化——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也将打破藩篱,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而小学和初中招生的政策和往年基本一致。

两大变化

区属示范性高中

招生范围全部扩大

在2011年以前,广州的省市属示范性高中招生仅面向老八区招生,到了去年,这一限制打破,全市12区(县级市)的学生都有机会争取到省市属示范性高中的优质学位。但根据去年及以前的政策,区属示范性高中的范围仍然受到限制,仅有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等16所学校,可以在提前批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等7个区招生。而像番禺中学、增城中学等新五区(县级市)的示范性高中,仅能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

而根据今年的意见稿,包括番禺中学、增城中学等所有的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都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这些学校在提前批招生时,招收所在区(县级市)以外的学生人数占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上限,从往年的25%下降到15%,其余招生计划则要安排面向本区在提前批或第一批招生。也就是说,虽然招生范围扩大了,但对外区生人数的限制也同时加大。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可获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

而在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方面,则在去年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优秀外来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15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了“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一项,凭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及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函,可以获得和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入学待遇。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也同样增加了这一项。

基本不变

小学:3公里内免试就近入学

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凡200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根据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小学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和户籍证明为依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地段划定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除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外,小学严禁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

初中:特长生不得进行书面选拔

具有本市户籍(含12区、县级市),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实行补贴的公办学位)毕业的学生(含经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市范围内升学。因特殊情况需回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升学者,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居住证明。经户口所在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回户口所在区(县级市)的居住地升学者,按户口所在区(县级市)升学办法入学。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民办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申请入学,按该区(县级市)升学办法入学。

小学升初中的学位分配办法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

小学升初中可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经审定的国家、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10%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个别集体项目学校的招生比例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15%),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性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要在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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