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高中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12年广州高中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关于2012年广州中考报名条件、报名范围、报名办法与时间安排及报考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要求等须知。下面是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3月9日发布的有关2012年广州高中招生考试报名规定: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二○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穗教发〔2012〕7号)精神,我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有关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以下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所有具备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回穗生、往届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
在校高中生和中职生不得报名,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在今年8月份以注册入学方式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
二、报考范围
(一)学籍和户籍在我市12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和27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增城中学、新塘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下同),还可报考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的区(县级市)属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二)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三)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非政策照顾的异地借读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相同。
(四)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五)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三、报名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我市应届毕业生于3月12日至17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籍学校报名。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级市),需申请跨区的考生,须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zhongkao.gzzk.cn/)提出跨区申请,并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应届异地借读生在3月12日至17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在学籍学校报名。凡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还须在招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资格界定和报名须出具的相关材料详见《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考的申请条件及办法》(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