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中考补录计划及学校名单公布
2012年广州中考补录计划及学校名单公布。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工作已于7月9日全部结束。由于部分区、县级市个别公办学校和部分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民办高中、公办择校),为满足考生需求,现由我办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统一进行补录工作。有关规定办法及补录计划公布如下:
一、考生补填志愿资格
已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统一录取的且未曾被录取过的考生,成绩在460分以上的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
二、补录计划
201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详见附件。学校信息详见《二〇一二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或浏览广州招考网中招网上咨询会的学校介绍。
三、补录办法
(一)补填志愿时间及要求
7月14日8:00至17:00时,符合资格需办理补填志愿的考生,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 ),依照补录学校招生范围选填补录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第1志愿只能填报公办公费或民办高中学校,第2、3、4志愿可任意选择填报公办公费、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未确认的补录志愿无效。
请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通知本区县初中毕业学校为要求补录但缺乏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条件。
(二)补录原则
1.省、市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补录面向全市招生,区(县级市)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
2.补录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不低于该校原录取最低分数 (取各批次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分数可降低至460分。
3.所有补录高中学校不分批次同时进行投档录取,不设高分优先投档线。由市招考办对各补录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按考生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三)补录时间
7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凡有补录计划的高中学校须登录中招录取系统进行网上补录,补录完毕后负责通知补录的新生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四、补录结果公布方式
补录结果将于7月15日通过免费手机短信、广州招考网(www.gzzk.cn)以及市招考办考试服务热线电话16880212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个人信箱查询和打印录取通知书,并请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附件:2012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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