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通知
各区教育局、招考办(中招办),各有关学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9〕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9〕36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教发〔2019〕30号)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完成,现通知如下:一、录取批次独立招生学校:外语类、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重点立项学校。提前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提前录取:广州市美术中学。第二批: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批:区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第四批: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在原等级批次安排不得少于招生总计划的30%外,学校可自主选择另一个批次(提前批除外)安排招生计划。除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下同)外其他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批次(一至三批)由各区确定,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二、投档录取规定(一)普通高中投档录取规定。1.提前批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2.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办计划数对应公办志愿,民办、自筹经费班计划数对应民办、自筹经费班志愿进行投档。其中,公办计划包括户籍考生(含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类型考生,简称“户籍生”,下同)招生计划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规则同前。3.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办、自筹经费班),非最后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不降分录取,其剩余计划数与宿位数并入该校下一批次计划进行投档录取。4.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学校最后一批次(包括只有一批次的)投档时,若户籍生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已完成招生计划,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继续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止;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若户籍生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先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进行投档,再对该校适当降分继续投档,直至完成户籍生招生计划;若该校的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下调至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仍未能完成户籍生招生计划,或在该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上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仍未能完成,则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当前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筹经费班没有后续批次计划的,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再降分投档,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统一安排补录。5.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按报考范围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而继续对本区考生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6.除提前批外,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按考生升学所在区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若考生升学所在区当前批次没有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招生学校所在区的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7.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定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的名单,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学校设定的条件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数,以学业成绩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校在本校设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并入学校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非特长生。8.面向本市或本区招生的外语类、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色课程重点立项学校等独立招生学校(班)(具体见《二〇一五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27页),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工作。9.广州市美术中学安排部分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独立招生,按照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如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的计划,投档时,在考生美术入门测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学校在老三区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如仍未完成计划,则适当降分录取。10.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补录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补录范围,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为补录最低控制分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凡未曾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符合补录范围、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均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补报志愿。补录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11.普通高中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