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寒假上海各区转学申请流程以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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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粒妈咪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1-25 10:18 字数 4800 阅读 1234评论 0

  上海2018年寒假转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每个区的转入学标准不一样,希望各位家长可以在了解转学规则之后再思考转学问题。

  长宁区:

  长宁区中小学2018年寒假转学申请通知

  转学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首次到本市居住,且居住地在本区。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学生,不予本区内转学;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3.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宝山区:

  宝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操作实施细则

  转学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一年内从外区县迁入的;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的;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具体安置学校将视转入地学校学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从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转公办原则上不予转学。

  2、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家长一方是本区户口,学生同时在本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2)本区人才引进人员(或积分达标人员)子女;

  (3)港、澳、台华侨子女需在本区购房;

  (4)外籍儿童需在本区购房;

  (5)一年内购买本区内商品房,且父母一方持有本区上海市居住证并且该家长一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不予转学的情况: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从外学区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一方户籍从外学区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2)同一学区及相邻学校原则上不予转学;

  (3)本区学生原放弃公办学校学位,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现想转回公办的,在学段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普陀区:

  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办理转学手续的公告

  转学对象:

  (1)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县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和相邻街道(镇))可申请本区内转学

  (3)学生户籍由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各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6)小学五年级、初中九年级不予转学。

  奉贤区:

  2019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通知

  2019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通知

  注意事项:

  1、各学段(五年级、九年级)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2、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学校不得接受无学籍、无转学材料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和转出。

  3、同一镇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4、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虹口区:

  虹口区2018年寒假小学生转学通知

  适用对象:

  1.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本区的。

  2.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本区的。

  3.学生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外省市或境外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就读的。

  5.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6.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7.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组迁移的。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