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容易导致胎儿难产
俗语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也就是说,一旦妊娠足月,胎儿已经成熟,子宫就会发生阵缩,促使新生儿降生。
这个过程是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共需280天左右,以每4周为一妊娠月,共10个妊娠月。
但是有10%左右孕妇到了足月不分娩,而超过42周(294天)才分娩,这就叫做过期妊娠。有人认为胎儿在子宫内时间越长越好,先夭足,因而不必采取措施,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妊娠足月后,胎盘逐渐趋向衰老,特别在妊娠42周以后,透过胎盘的氧及营养物质日趋减少,血管发生栓塞,胎盘失去原来功能。妊娠过期后,多数胎儿不再继续成长。由于胎盘功能减退,胎盘体不但不增加反而减轻,若胎儿继续生长则成巨大儿,以致造成难产。而且过熟胎儿的神经系统对缺氧耐受性极差,往往造成胎儿宫内窒息、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率比足月分娩要高几倍。
因此,月经正常的妇女,预产期超过2周尚未临产,必须引起注意,听从医生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来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