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2010年广州中考加分照顾录取审核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含华师附中):
现将关于办理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照顾录取审核手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各中学请根据市招生办《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0]14号)之附件2的要求,认真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
二、办理时间及程序
1、5月18日前通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
2、5月19日学校初审,按要求整理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中考报名网中录入有关考生的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出《2010年照顾录取考生审核表》,并填写《 中学照顾录取考生审核表》(一式二份、盖好章),连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0日到中教科办理复核,复核后的《审核名册》由学校、区中招办各保存一份备查。
3、公示审核结果
各考生毕业学校将所有经区中招办审核后的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为期七天(工作日)。若有投诉,应报有关部门及区中招办查证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请各学校自行填好《审核回执》连同复审报告于5月28日下午5点前交区中教科,经区中招办核准后,由学校将审核情况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