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小升初部分区县非京籍入学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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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果布丁000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5 13:32 字数 6049 阅读 912评论 0

2019年小升初已经进入尾声,以下是小编分享的2019年北京部分区县非京籍入学要求汇总,其中包括的区县有:东城、西城、海淀、朝阳、通州、丰台等,望家长们知悉。

2019年米粒妈妈部分区县非京籍入学要求汇总

区县非京籍入学要求详情查看
东城区

携带以下材料及网上注册的登记号,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

1.父母双方在东城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在东城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在东城区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入学儿童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5.孩子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及上述证件,按规定时间(7月1日至10日或8月25日至29日期间)到区教委中、小教科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无误后由区教委中、小教科统一进行登记确认,开具《随迁子女入学通知》。持中、小教科开具的《随迁子女入学通知》、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及办理借读的相关材料到所分配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东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详细内容
西城区注:2019年没看到相关信息,可以参照2019年准备。非京籍分配入学要求法定监护人按照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实际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入学批准书》并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在京籍适龄儿童招录完毕后根据实际住所地和各学区学位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西城区2019年小升初入学将有八种入学途径
海淀区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海淀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内容
朝阳区

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为学生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
3. 学生在朝阳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 学生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5.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的暂住证;
6. 毕业小学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鉴定材料” (含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学生全国学籍号、毕业评语及学业成绩)。
7. 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办理流程
1.开具就读证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6月2日至6月11日期间持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办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办理登记手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2019年6月15日(星期一)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 领取录取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7月3日(周五)下午13:30——16:00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领取“2019年朝阳区初中入学分配情况告知单”。

4.办理报到手续。学生持“2019年朝阳区初中入学分配情况告知单”到分配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

外省户籍、学籍2019在朝阳区小升初手续办理通知
通州区非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非我区小学毕业且已在我区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和在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我区中学联系就读。2019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延庆县不是在本县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工作且居住,需要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学生或家长持上述“五证”和借读证明,到县教委登记,录入入学信息。由县教委按照规定的划片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延庆县2019年幼升小、小升初入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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