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中小学校内首次设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2019年要求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首次提出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9月2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北京的大中小学开始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这是北京首次在校内设立这一制度,校园食品安全出了问题,校长将承担责任,受到问责。
春秋两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季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丛骆骆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依法依规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食品商店、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唐云华介绍,以往校园食堂容易在进货采购、加工操作、人员健康等方面出问题,2019年要求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首次提出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校园食品安全出问题,校长将承担主要责任。”唐云华表示,除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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