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四中艺术特长生咨询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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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ae宝贝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4-27 10:41 字数 977 阅读 1000评论 0

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北京户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携带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与相关老师进行咨询:

一、声乐

要求:1.区艺术节一等奖;

2.市艺术节二等奖以上,全国展演二等奖以上。

二、舞蹈

要求:1.市艺术节二等奖以上,全国展演二等奖以上;

2.金帆艺术团领舞。

三、乐器(键盘除外)

1.市艺术节一等奖;

2.金帆艺术团独奏,声部首席(需乐团出具证明)

四、主持、朗诵

要求:市艺术节一等奖;

注:2007年9月到2010年5月期间的获奖证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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