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公布及复核通知上海分站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评定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A、B、C、D四个等第,F为不合格。书面成绩学籍学校负责打印发放。
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10:00起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输入准考证上的12位报名号(不含99)(社会考生输入14位高考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
拨打电话12580后按9号键,移动手机用户拨打12590203(免收信息服务费),输入准考证上的12位报名号(不含99)(社会考生输入14位高考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复核申请工作将于3月5日、6日进行,3月6日下午16:00截止。成绩复核内容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复核结果由区(县)招办通过学籍学校通知考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复核申请
在校考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的成绩复核申请(见附件1《成绩复核申请书》),学校于3月5日9:00—3月6日16:00通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输入需要复核的考生报名号,由于市考试院于3月6日下午16:00关闭学校用户使用权限,请考生提前安排好递交申请时间。
二、复核通知单反馈
3月10日前,考试院中招办将《成绩复核通知单》发放给各区(县)招办,由区(县)招办通过学籍学校发放给个人。
三、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考生往返奔波,考生需向学籍所在学校直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市教育考试院不受理个别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
杨浦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
附件1:
成绩复核申请书
兹有区(县)考生(考生报名号:)参加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语测试,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特此申请成绩复核。望能核查成绩合成是否准确无误。
成绩一经复核,以复核后成绩为准。
备注:
1.应届生填写申请后于3月5日、6日(9:00—16:00)交学籍所在学校,本申请书留学籍所在学校备查。
2.社会考生填写申请后于3月5日、6日(9:00—16:00)交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本申请书留区(县)高招办备查。
3.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人:
日期: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