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西安市教育局公布
201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表示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从乱招生、乱补课上治理教育乱收费,达到多维治乱、标本监治,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效果。
盯紧学校乱招生问题治理
√ 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办小学按划定学区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各学校以任何方式私自圈定学生。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全体干部和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扰正常招生秩序,不得替自己或他人子女给任何学校“打招呼,说关系”。
紧盯学校有偿补课问题治理
√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检查。
√ 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时间节点,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
√ 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加大整顿力度,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紧盯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按照“人籍一致”规定,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建立、转接学籍。
√严禁中小学以“借读”名义,接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籍挂靠”。
紧盯各级各类收费行为
√规范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标准收费。
紧盯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
√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入手,明确民办中小学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
√坚决制止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认真贯彻“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强行推销,并积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任何教辅。
切实加强教育乱收费督查检查
√每年9——10月份,联合物价、财政、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规范教育收费专项督查,主动出击,延伸线索触角,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从苗头上遏制乱收费问题发生。
制定严格严厉的惩戒措施
√一经查实,先免去涉事学校校长职务,再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对不配合调查、拖延搪塞,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
√高中学校违规收费,将报请省教育厅撤销“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
√幼儿园乱收费,取消“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涉事幼儿园三年内不得晋升等级。
√明确对于接收择校生学校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也对择校生学籍所在学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校违规收费将压缩违规收费学校当年秋季或下学年招生计划。
√对违规收费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民办学校,取消下年度的招生资格。
√对查实存在乱收费的区县,西安市教育局5个工作日内约谈其教育局长,对一年内超过两次(含两次)查实存在教育乱收费的区县,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对其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
高校附中乱收费将被查处
√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涉及乱收费违规违纪的,西安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将按照管理权限,对涉事学校和当事人进行查处。
√区县教育局所辖学校涉及乱收费违规违纪,西安市教育局将建议区教育局进行问责,并跟踪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提交市教育局纪检组,由纪检组提交西安市纪委查处。
√对于驻西安市高校附中存在的教育乱收费违规违纪问题,西安市教育局将线索呈交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查处,民办学校超计划违规招生、收费,将校长纳入诚信黑名单,并按超计划数两倍削减其来年招生计划。
文章来源于西安市教育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