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徐汇区义务教育转学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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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ubvfgj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3-26 10:38 字数 2674 阅读 575评论 0

按照沪教委基(2012)65号《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办理对象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入本区;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的;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2.升入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

1.本区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

2.转出学校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或电子学籍表、或学生信息明细表)及复印件;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的,需提供:

1.户口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2.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及复印件;

3.转出学校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或电子学籍表、学生信息明细表)及复印件;

4..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三.办理方式

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四.办理程序

1.学期结束时,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开具《市转学申请表》(或外省市转学联系单);

2.携带转学所需材料(见第二条),到招考中心验证、登记;

3.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考中心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单”;

4.凭“转学(借读)通知单”及转学材料到安排学校报到,按照学校要求完善转学手续。即将盖有接收学校图章的《市转学申请表》(或转学联系单)交回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将以上资料及时交予学校,办理入学、入籍、就读等手续。

五.办理时间

验证登记: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5日

2019年8月11日——2019年8月12日

领取转学(借读)通知单:2019年8月26日(或按电话通知时间领取)

(接待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

六.办理地点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七.联系电话

小学:54361242中学5436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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