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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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桃之夭夭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3-26 10:38 字数 1566 阅读 1326评论 0

宝山区

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按户籍划块对口入学办法。当户籍对口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及房屋产权人的关系、户籍迁入的时间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办法。

从2019年起,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的,本区同一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对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需迁入户籍满五年享有对口入学机会(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9年需迁入户籍满1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就学。

凡居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在居住地统筹安排对口入学。

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①实际居住与房产(学生本人或父母)一致的;

②寄居在亲属处(学生与户主为旁系亲属关系)的;

③居住在租用房屋的;

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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