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工作意见
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发现和培养小学阶段在科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特组织开展2019-2019学年度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定范围
凡参加区级认定的科技特长生,必须是2019—2019学年度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认定项目
详见《2019年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办法实施方案》。
三、认定程序
(一)各学校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区级科技特长生的审定推荐工作。
(二)各学校对本校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参照区级科技特长生认定范围和条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校级科技特长生。没有进行校级特长生摸底的学校不得申报。对符合区级科技特长生考核认定范围的学生,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先由学校通知学生个人申报,再由学校根据申报人参加科技活动的实际表现进行审定,同意后,由学校填写推荐意见。
四、时间安排
(一)各学校于4月14日(周五)统一将《2019年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申报表》、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必须打印),报到和平区青少年宫办理科技特长生报名手续。
(二)区教育局将于4月28日(周五)审核合格后,颁发《和平区小学科技特长生证书》。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区教育局决定成立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工作委员会:
主 任:和平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红
副主任:和平区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李艳艳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科科长 黄少辉
和平区教育局小学科科长 刘 文
和平区青少年宫主任 张兆瑞
认定工作委员会下设认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青少年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031051)
六、有关要求
小学科技特长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近年来,特长生认定工作引起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鉴于此,对各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要安排专门处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校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广泛宣传,使学校每一名应届的六年级学生都知晓此次科技特长生认定的范围及专业等要求。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科技特长生考核认定范围做好审定推荐工作。
(四)为确保小学科技特长生考核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弄虚作假,凡考核认定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考核认定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