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宁河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适龄学生人数,科学划定学区片,确保学生在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统筹安排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小学毕业生规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安排,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三)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工作,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少年进入初中学习。
二、相关政策
(一)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为:1.芦台镇国办初中校招生范围是芦台镇一至五小及皇姑庄中心校皇姑庄村和震新村的学生。2.其它乡镇初中学校均在服务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招生。
(二)招生工作从6月27日开始,各校不得提前招生。
(三)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需提供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居住证、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住房证明,证明齐全者享受本区同等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五)坚持招生信息化管理。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
(六)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办校要依托该平台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先行招生。区教育局对其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七)严格学籍管理。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升初学生登记、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稳定。
1.教育局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恩山
副组长:孙友彬 么春军 廉成林 闫焕福 张泽苹
成员:刘玉琪、刘贺新 冯建国 于长龙及各镇总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2.初中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学校中层领导
成员:班主任、相关教师和家委会成员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接受初中教育。
3.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各校书记(未设专职书记的由校级班子成员担任)
成员:责任督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家委会成员)5至7人组成。
监督小组负责参与招生方案的制定、监督招生简章是否按时张贴、审核证件和录取学生名单。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和借读情况,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在学校制定的方案里要明确该组成员名单和职务。学生的登记表、户口本、房本的复印件由组长、登记人员、家委会成员三方签字。登记表、户口本、房本复印件留学校备查。
4.所属小学成立信息采集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责任督学、班主任、教师代表、信息录入员、家长代表(家委会成员)5至7人组成。
信息采集小组负责审核和录入学生基础信息、责任到人,层层负责。通过与公安、房管部门联系,公安、房管部门审核上交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性。学生信息表由校长、录入人员和家委会成员三方签字。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各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工作。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区教育局将设专人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6条规定:
1.严禁跨片招生;
2.严格控制班额(中学45人);
3.严格控制转学;
4.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不得拒绝接收学业成绩较低的小学毕业生;
5.严禁学校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
6.严禁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确保政策的一致和稳定。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市里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宁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9591381,
监督举报电话:69582271,邮箱 nhjyjjw@163.com,
通信地址: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邮政编码301500。
附件1:宁河区初中划片基本情况
附件2:2019年宁河区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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