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公办小学入学政策及统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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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洋女孩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3-26 10:31 字数 825 阅读 929评论 0

长宁区

根据《2019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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