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为准)办理登记入学,具体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1.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2.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3.居住地为租赁房;4.其他情况者。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