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2018年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原文)
为做好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9〕174号,有效期5年)、《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9〕53号)文件精神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反映意见的途径有:
1.邮寄。书面材料寄至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政编码510405)
2.传真。传真号码:86371609
3.电子邮寄。邮箱:zjk509@126.com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
(联系科室: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8636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