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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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如画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3-23 10:15 字数 3808 阅读 793评论 0

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

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2019年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现将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常青花园三小区、四小区、十三小区。

二、入学条件

1.年龄要求: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 户籍及房产要求:

根据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以及学校实际办学规模,拟按以下顺序接收2019年一年级新生:

第一批次: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

第二批次: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武汉市。

第三批次: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在武汉市。

备注:关于房产合同和二手房的说明:

1.若持有房屋合同必须是新房,且约定交房日期在2019年内。

2.若是二手房,必须持有房产证、土地证,合同无效。

3.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从2019年8月31日开始执行并纳入时间累积的计算)。

三、入学办法

1.网上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 5月24日24:00,网址:http://www.whscqsx.com,2019年5月16日正式发布报名平台,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2.资料准备。

(1)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土地证或一手房购买合同(二手房的购买合同无效,必须持有房产证、土地证)

(2)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

(3)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

(4)孩子出生证

(5)提供近三个月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其中两类单据。

备注:

(1)请准备“资料袋”

(2)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把相关证件复印件放在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并在资料袋右上角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孩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辖区、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3.审核资料。

审核时间与地点:

2019年5月26日(周五)上午9:00——12:00,请家长带上准备好的上述资料到常实小三校区一楼乒乓球馆进行资料审核。

★资料的初审与复审:

a.初审:(初步确认孩子符合入学年龄及片内生条件)

学校现场审核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并给家长开具“资料袋收条”。

b.复审:学校将家长上交的证件信息登记造册,并及时交由权威部门进行复审,确认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4. 资格确认。

经审核资料,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在两周内电话通知家长。

5.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日前(具体时间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家长持“资料袋收条”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领回资料袋。

四、咨询电话:

83960266 8394613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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