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胜蓝实验小学东新园校区幼升小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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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廷珍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3-23 10:26 字数 4668 阅读 2134评论 0

2019年杭州市下城区胜蓝实验小学(东新园校区)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1.年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

2.教育服务区:我校的学区为沈家社区(不含欣景苑)、东新园社区、胜利社区(东新河以东,德胜路以北),具体包括长隆公寓、陶角里(包括杭氧长木桥公寓)、蚕庙里、胜利苑、长浜苑、中诸葛路30和31号、中粮府、广电集团宿舍

二、报名时间

1.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地点:

1.本市常住户口儿童:东新园校区(东新园小区孚信苑11号)

审查资料:二楼会议室

休息室:教学楼二(1)、二(2)教室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阳光校区(东新路622号)

(1)资料审查:南三楼多功能厅

(2)休息室:南三楼307、308、407教室

四、报名所需资料(请随带钢笔或黑色签字水笔)

1.本市常住户口学生:

(1)请家长带上本市户籍簿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在杭留学人员的子女、华侨子女、外籍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引进浙商子女或取得在杭《人才居住证》的子女等,带上户籍簿、《人才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复件)。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居住证的须提供:

(1)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户籍簿(父母、小孩:原件和复印件)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适龄儿童本人未持有居住证的须提供:

(1)家庭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父母双方在下城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告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2)(3)(4)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2019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五、报名流程

(1)6月23日下午15:00起凭户口本到学校传达室领取报名号,一生一号,不能代领,并号码上填写小孩姓名。

(2)按照报名号上的指定时间家长(一位监护人)到指定教室(休息室)填写入学登记表,凭号码先后叫号进审查室审查材料

(3)为保障安全,报名当天凭监护人身份证进入校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凭网上预登记码到学校报名。

(4)报名当天学龄儿童一律不进校园。

六、录取办法及时间安排

1.本市常住户口:

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资料齐全在7月10日前张贴录取名单,并到传达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2.非本市常住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录取公布时间在8月18日,《录取通知》由录取学校通知。

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备注

1.请确保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若核查后不符,责任自负。

2.我校招生计划为8个班(包括阳光校区和东新园校区),现为报名登记,是否在本校入读,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插班生:目前学校没有多余学额,到7月中下旬才能知晓。请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学校传达室登记,等有学额,学校会根据以下原则电话通知。原则:

(1)杭州户口:户口在我校学区范围,并符合搬家迁户条件。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暂住证(居住证)从2019年8月到现在没有中断,社保父母一方从2019年8月到现在无中断(不能有补交)。

八、招生服务咨询

服务咨询电话

电话:85810913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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