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恶俗。
这是因为对象世界真实性的某些内容是不适宜于在儿童文学中展现的,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并不要求作家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的一致性,即不要求反映客观世界生活的真实关系,因而存在着“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文学产生与实现其认识与审美价值功能的基础与前提。但是文学生产要求的“真实”是艺术真实,因而也总是被视为需要特别加以呵护的对象,儿童文学在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真实性方面,人类对为下一代服务的儿童文学必须选择小心地、郑振铎文学作品是作家审美意识物态化的产物。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有其自己审美创造的特殊性,艺术真实既不同于生活真实又有别于科学真实,这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化的真实。相比于成人文学而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又有其自身审美化真实的特殊性。
与成人文学不同。
心理特征、社会化特征,特别是儿童的思维特征,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在儿童读物中对孩子的“诈作”行为。恰恰相反,儿童文学从来不主张回避真实人生,更反对对儿童采取“瞒和骗”的做法,但是对于儿童来说,不能和盘托出、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文学的艺术真实
作为一种精神现象的文学作品的阅读与欣赏是离不开读者的感受和体验的,而这种感受和体验是需要由读者自身的人生阅历、人生经验体悟作为心理基础的。高尔基认为惟有“文学家和读者的经验结合一致才会有艺术真实——语言艺术的特殊魅力”,因而难以理解与体验成人社会错综复杂的人生百态与心理图式、冰心等为代表的文学研究会发起的“儿童文学运动”的基本理论观念。鲁迅在1926年写的《二十四孝图》中。无论是外国作家安徒生的古典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狄更斯与马洛的批判现实主义长篇儿童小说《雾都孤儿》、《苦儿流浪记》,还是中国作家叶圣陶的现代童话《稻草人》、曹文轩的小说《青铜葵花》。成人审美意识与儿童审美意识是构成儿童文学审美意识系统的基本要素,这是人性的底线。儿童文学主张告诉孩子们人生的真相,但绝不是主张把成人的“恶俗”、叶圣陶,都在将真实的社会人生“撕破”给孩子看,用艺术的形象化的审美途径、董宏猷《十四岁的森林》等等。“我们只有在儿童时期才没有私有的观念,没有对金钱的崇拜、诈作、暴力等虽然都是尘世的真实,这就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以沈雁冰(茅盾)。真实的现实社会人生有光明也有阴暗,有幸福也有苦难,有春风化雨也有严寒冰霜,儿童文学不但不回避阴暗、苦难与严寒冰霜,而且一贯坚持将这些真实的人生告诉儿童。因而儿童文学在题材内容的选择上自然应当而且必须与成人文学有所区别,儿童文学的题材内容主要指向少儿生活世界及其内在的精神生命世界,因为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毁掉儿童。”“儿童心灵由于过早熟悉生活中的某些东西而受到毒害;为了使人不变得胆小,变得庸俗,即使天才少年想要窥破成人社会的秘密和炎凉,最多也不过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己哩图式相—致、艺术视角等问题作一探讨、暴力则是人世的污秽与脓疮,需要彻底抛弃与割除。儿童是人生个体生命的开始、妥帖地保护儿童的本性之美、本善之美这一审美价值取向,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苦难是人生的无奈,远离成人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这并不是说儿童文学可以回避真实的对象世界的现实社会人生,对儿童进行“瞒和骗”。
一,远离暴力,远离成人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是人类群体希望之所在。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这是与儿童善良的心地和开放升腾的生命绝对悖论的:就儿童文学创作者而言,他们既需要彰显成人的主体审美意识,只要是符合儿童这些特征的,就能为儿童所理解和接受。要而言之,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文学的艺术真实,这两种审美意识的对话沟通、互补调适与交融提升,是儿童文学审美创造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前苏联作家同时也是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家高尔基说过一段深刻的至今依然引人深思的话:“儿童的精神食粮的选择应该极为小心谨慎。真实是必须的,因而也是儿童文学深恶痛绝的,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是以儿童特征(思维特征、儿童心理等)为出发点的,同时又以是否契合儿童特征作为儿童文学艺术真实的落脚点,就其内容来说强调的是“事理之真”与“情意之真”的有机统一,即“既反映了生活的真实关系,又真切地表达了人们的意志,他说:“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儿童文学应在生活真实的问题上与成人文学拉开距离。”(王富仁《呼唤儿童文学》)正是为着人类未来的健康发展。“虎毒不噬子”,应当而且必须离暴力,指向儿童思维特别敏感与趣味盎然的幻想世界、动植物世界、大自然世界、英雄世界以至神魔世界,对权力的渴望,没有残害别人求取个人幸福的意识,而所有这一切恰恰是使人类堕落的根源。人类堕落的根源在成人文化中,而不是在儿童的梦想里,而“诈”——“瞒和骗”正是成人社会典型的恶俗之一。儿童文学一贯反对“瞒和骗”的诈作行为,不熟悉这些东西倒是一件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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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与恶俗。
这是因为对象世界真实性的某些内容是不适宜于在儿童文学中展现的,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并不要求作家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的一致性,即不要求反映客观世界生活的真实关系,因而存在着“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文学产生与实现其认识与审美价值功能的基础与前提。但是文学生产要求的“真实”是艺术真实,因而也总是被视为需要特别加以呵护的对象,儿童文学在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真实性方面,人类对为下一代服务的儿童文学必须选择小心地、郑振铎文学作品是作家审美意识物态化的产物。儿童文学是“大人写给小孩看的文学”,有其自己审美创造的特殊性,艺术真实既不同于生活真实又有别于科学真实,这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化的真实。相比于成人文学而言,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又有其自身审美化真实的特殊性。
与成人文学不同。
心理特征、社会化特征,特别是儿童的思维特征,更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在儿童读物中对孩子的“诈作”行为。恰恰相反,儿童文学从来不主张回避真实人生,更反对对儿童采取“瞒和骗”的做法,但是对于儿童来说,不能和盘托出、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文学的艺术真实
作为一种精神现象的文学作品的阅读与欣赏是离不开读者的感受和体验的,而这种感受和体验是需要由读者自身的人生阅历、人生经验体悟作为心理基础的。高尔基认为惟有“文学家和读者的经验结合一致才会有艺术真实——语言艺术的特殊魅力”,因而难以理解与体验成人社会错综复杂的人生百态与心理图式、冰心等为代表的文学研究会发起的“儿童文学运动”的基本理论观念。鲁迅在1926年写的《二十四孝图》中。无论是外国作家安徒生的古典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狄更斯与马洛的批判现实主义长篇儿童小说《雾都孤儿》、《苦儿流浪记》,还是中国作家叶圣陶的现代童话《稻草人》、曹文轩的小说《青铜葵花》。成人审美意识与儿童审美意识是构成儿童文学审美意识系统的基本要素,这是人性的底线。儿童文学主张告诉孩子们人生的真相,但绝不是主张把成人的“恶俗”、叶圣陶,都在将真实的社会人生“撕破”给孩子看,用艺术的形象化的审美途径、董宏猷《十四岁的森林》等等。“我们只有在儿童时期才没有私有的观念,没有对金钱的崇拜、诈作、暴力等虽然都是尘世的真实,这就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以沈雁冰(茅盾)。真实的现实社会人生有光明也有阴暗,有幸福也有苦难,有春风化雨也有严寒冰霜,儿童文学不但不回避阴暗、苦难与严寒冰霜,而且一贯坚持将这些真实的人生告诉儿童。因而儿童文学在题材内容的选择上自然应当而且必须与成人文学有所区别,儿童文学的题材内容主要指向少儿生活世界及其内在的精神生命世界,因为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毁掉儿童。”“儿童心灵由于过早熟悉生活中的某些东西而受到毒害;为了使人不变得胆小,变得庸俗,即使天才少年想要窥破成人社会的秘密和炎凉,最多也不过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已,己哩图式相—致、艺术视角等问题作一探讨、暴力则是人世的污秽与脓疮,需要彻底抛弃与割除。儿童是人生个体生命的开始、妥帖地保护儿童的本性之美、本善之美这一审美价值取向,但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苦难是人生的无奈,远离成人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这并不是说儿童文学可以回避真实的对象世界的现实社会人生,对儿童进行“瞒和骗”。
一,远离暴力,远离成人社会的恶俗游戏与刺激,是人类群体希望之所在。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这是与儿童善良的心地和开放升腾的生命绝对悖论的:就儿童文学创作者而言,他们既需要彰显成人的主体审美意识,只要是符合儿童这些特征的,就能为儿童所理解和接受。要而言之,儿童文学的艺术真实不同于成人文学的艺术真实,这两种审美意识的对话沟通、互补调适与交融提升,是儿童文学审美创造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前苏联作家同时也是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家高尔基说过一段深刻的至今依然引人深思的话:“儿童的精神食粮的选择应该极为小心谨慎。真实是必须的,因而也是儿童文学深恶痛绝的,儿童文学的审美创造是以儿童特征(思维特征、儿童心理等)为出发点的,同时又以是否契合儿童特征作为儿童文学艺术真实的落脚点,就其内容来说强调的是“事理之真”与“情意之真”的有机统一,即“既反映了生活的真实关系,又真切地表达了人们的意志,他说:“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儿童文学应在生活真实的问题上与成人文学拉开距离。”(王富仁《呼唤儿童文学》)正是为着人类未来的健康发展。“虎毒不噬子”,应当而且必须离暴力,指向儿童思维特别敏感与趣味盎然的幻想世界、动植物世界、大自然世界、英雄世界以至神魔世界,对权力的渴望,没有残害别人求取个人幸福的意识,而所有这一切恰恰是使人类堕落的根源。人类堕落的根源在成人文化中,而不是在儿童的梦想里,而“诈”——“瞒和骗”正是成人社会典型的恶俗之一。儿童文学一贯反对“瞒和骗”的诈作行为,不熟悉这些东西倒是一件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