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把人防车位出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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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专家何翠律师
2018-01-17 17:01 悬赏 80财富值 阅读 812回答 3

家住徐州市区云龙区紫金东郡2014年上房,我们小区车位明确注明是人防车位,但都被开发商出售了,根据2016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请问开

发商是否违规了

北京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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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律师
1楼 · 2018-01-17 17:43.采纳回答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规。

陈铠楷律师
2楼-- · 2018-01-17 17:39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规。

蒋垒律师
3楼-- · 2018-01-17 17:35

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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