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谁负责:政府与社会观点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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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树友awpydl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8-03 11:15 字数 3834 阅读 1131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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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为何事故频发?校车安全应由谁来监管?新《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新《条例》”)是否能够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在昨日举行的广州教育半月谈沙龙上,专家、教育界人士围绕校车资金、新《条例》的效力以及如何监管等焦点话题畅所欲言,在“唇枪舌战”中为促进校车安全支招。

  谈到广州校车的现状,代表们都不约而同地将矛头直指资金的紧缺。“我们每月都要为每个学生倒贴50元—80元。”广州真光中学副校长艾连娣介绍,该校下属民校真光中英文小学共有学生八百余人,除去住校的一百零几名学生外,学校每月向需要搭乘校车上下学的学生每人收取费用150元,但据学校的统计,每人至少须交200元以上才能有效维持校车服务的运行。

  听到艾校长报出的费用数目,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后勤主任刘升锡直摇头:“150元一个月是远远不够的。”刘升锡透露,据该校统计,居住在学校所在地海珠区内的学生,每人至少要10元/趟,其他区则20元/趟。由此算来,接送广州地区学生的校车平均需15元/趟方才能保本运营。而长期从事家庭教育研究的父母学堂会长许化俐则认为,一些没有“名校”撑腰的民校在校车的营运更为窘迫。

  ■观点PK:

  焦点一:新《条例》会有效吗?

  权责不明、法源不清,等于一纸空文vs规定全面,只欠有力执行

  “关于校车安全问题,无论是宪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相关条例规定。但是新《条例》却没有注明是根据上述两个法律制定本法的。试问没有上位法,它凭什么制定与执行呢。”大洋网首席评论员万庆涛一针见血地指出。

  除了没有法源外,更有与会专家认为,新《条例》还存在权力制衡、经费保障主体不明等问题。“这无异于一纸空文,根本不能解决校车安全的任何问题”教育与中国未来30人论坛副秘书长江海波尖锐地指出。

  但在刘升锡看来,新《条例》还是有一定的促进意义。“只要从思想上重视了,就等于迈出了第一步。”他表示,前段时间公交车专用车道相关规定出台后,校车就面临“无路可行”的窘境,学校找了很多部门都不管用。“但是新《条例》一出,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可见它确实是有效的。”

  焦点二:校车安全应该由谁负责?

  政府责无旁贷vs全社会有责

  “我国路面上的‘特权’车特别多,却没有一个‘特权’是给校车的。”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授许锡良指出,在校车安全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应当给在路面行驶上的校车以最高“特权”对此,民办教育专家信力健表示赞同,要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政府应该为学生的出行提供便利,出台在校学生免费搭乘公共交通的政策。

  然而,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校车问题是整个社会系统的问题,全部归结为政府的责任也是一种不公平。

  中山大学现代化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冯增俊表示,安全教育必须要纳入到全民教育中去,除了对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还要向全社会灌输安全观念。“前段时间发生的甘肃校车逆行、北京门头沟幼儿园聘请有10年吸毒史的人做校车司机等事件,就是沒有安全观念的行为,把孩子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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