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已经修的占总长的八分之三,而修了12千米后,已修的占总长的二分之一,12千米所对应的分率就应该为二分之一减去八分之三的差,也就是96千米
55米,想知道道理可以问我
设总长是X(3/8*X+12)/(5/8*X-12)=9/11求解X即可
原来已修的是总长的3/3+5 现在是总长的9/11+9 9/20-3/8=3/40 12÷3/40=160(米) 总长为160米
修一条路,已修和未修的千米数比是3:5。如果再修12千米,则已修和未修的千米数比为9:11。这条路共长多少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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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已经修的占总长的八分之三,而修了12千米后,已修的占总长的二分之一,12千米所对应的分率就应该为二分之一减去八分之三的差,也就是96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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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总长是X
(3/8*X+12)/(5/8*X-12)=9/11
求解X即可
原来已修的是总长的3/3+5 现在是总长的9/11+9 9/20-3/8=3/40 12÷3/40=160(米) 总长为160米
修一条路,已修和未修的千米数比是3:5。如果再修12千米,则已修和未修的千米数比为9:11。这条路共长多少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