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长对中考体育科考试公平性的叩问
(同步课)初中数学-七年级上册现在的中考体育科考试,考试项目是:必考项目200米跑+1项自选项目。我觉得有待商榷!
体育运动包括很多种,有速度型的(跑步),有力量型的(铅球,铁饼,标枪等),有智力型的(下棋)等等。奥运会的项目那么多就知道了。现在广州市中考“必考项目”只有200米跑一项,没有其它的项目给中考生选择,是不公平的。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的身高体重肥瘦不一样,怎么能必考项目只有“速度型”一项选择?这对部分“力量型”的中考生不公平?我可能跑200米不行,但并不等于我的身体素质不行,肺活量不够,这样单一的必考项目考试谈何公平?而且,虽然部分同学可以因身体原因选择“择考”,但教育局规定选择“择考”的同学就算满分也只能打9折,我认为这是特别不公平的,正所谓“有头发边个想做癞痢”?既然你教育局认可学生的身体状况允许他们“择考”,为什么要打9折?
记得以前越秀区小学体育科考试评定标准也是以学生的身高体重为衡量标准之一,我儿子就因为超高超重吃亏了,年年评不上“三好学生”。后来我去信越秀区教育局反映,在2007年的体育科考试改变了体育科评定标准,废除了以学生身高体重计分方式,我儿子很顺利地拿了高分,拿到了小学6年来唯一的“三好学生”证。
我认为,广州市中考体育科考试要改革,不能在“必考项目”上只有单一的选择,要做到公平,合理,就要听取不同的意见,可以增加“肺活量”测试,增加力量型选项给同学们参考,这样对部分不是“速度型”考生会更公平!
提议将广州市中考体育科纳入“会考”(即学业等级考试),取消体育科成绩算入中考总分里。
现在,广州市教育局把体育科成绩算入中考总分里,占总分的8%,名誉上好像很重视体育,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实际上是不是呢?撇开“必考项目”200米跑不说,我们说说同学们在“自选项目”上的选择。由于教育局在各“自选项目”上定的考试标准太高,好像在选运动员,根本不是一般同学努力就可考取高分的,于是大多数同学基本上在“自选项目”的选择是:仰卧起坐。因为不管男生女生,选“仰卧起坐”是最保险的,容易拿高分,甚至是满分。于是,从上至体育老师,下至中考生,人人都有一副对付中考体育科考试的想法。从升读初一开始,体育老师就要同学在家就练“仰卧起坐”,练好“腹肌”,以致中考生人人都报考“仰卧起坐”。不信,你教育局够胆就公开各“自选项目”的报考人数,看哪个项目报考的人数最多!我可以大胆地说,12万中考生中报考“仰卧起坐”的没有9成5,也有9成!你要问在广州“谁的腹肌最好”,不用问,一定是初三的毕业生。
根据中考体育科考试的评分标准。想在中考体育科拿满分,很难。而且很多都不是根据14,15岁儿童定的标准。立定跳远男生要跳到2.55米才可以拿满分。2.55米是什么概念?我们睡得床长度才2米。我想就算刘翔也不一定跳得这么远!
现在的中学体育课变味了,为了应付中考体育考试,升上初二的同学基本上每堂课都花大部分时间练体能,练“青蛙跳”。基本上每周三节的体育课,大半节课让同学们“青蛙跳”,练体能,剩下的时间才是自由活动时间。我想问,教育局一直强调,要学生除了繁重的学习外,还要把学生的身体健康素质提高,锻炼出一个强健的体魄。“青蛙跳”“腹肌”练得好,跑得快,就代表身体健康?不见得!公园里打太极拳太极剑的老头子老太太未必身体状况比中学生差!
中学体育课正是同学们学习各样体育知识的好机会,为什么大家为了那几分中考成绩把本该学体育常识体育技巧的黄金时间给断送了?!难道广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不值得“反省”“反醒”吗?
其实,我们只要让同学们有一个正确认识体育运动对人体的重要性,自愿积极地参与其中,从中找到体育运动带给人的乐趣及快乐,我想这比盲目地一味地看重体育分数更重要!所以,我才提议教育局的有关领导,要重新审视中考体育科纳入等级试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同学放下“包袱”,轻装上好每一堂的体育课,让学校,体育老师,同学们都得到更大的收获。男生三级蛙跳100分是7.6米,平均每跳要2.53米,五级蛙跳100分要跳到13.25米,即平均每跳要跳到2.65米。我想问问,你教育局有没有人可以跳到这个水平?人类可不可以跳到这个水平?大概让14,15岁的广州小孩都变成澳洲袋鼠就有这个可能!